本報成都8月22日電 記者馬利民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與成都市律師協會今天正式簽署“委托公益律師開展涉罪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工作”合作協議,今後成都市範圍內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工作將由公益律師承擔,公益律師製作的社會調查報告將成為檢察機關是否批准逮捕、是否作附條件不起訴的重要參考。
  成都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只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成都市檢察機關就可以委托成都市律師協會指派公益律師進行社會調查:擬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批准逮捕決定的;對已逮捕的涉罪未成年人,依申請或依職權進行捕後繼續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擬對涉罪未成年人決定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的;擬對未成年被告人提出適用緩刑量刑建議的;偵查機關移送的社會調查報告不客觀、不全面,需要重新開展社會調查的。
  據瞭解,該項工作在四川省尚屬首創,已於今年5月先期開展試點,取得了較好效果。
  (原標題:成都律師承擔涉未社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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